第1页共1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8页内蒙古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工作,确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方便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内蒙古自治区档案条例》及国家林业局、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的意见》,结合全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以下简称林权改革档案)是指在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数据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的客观反映和历史真实记录。第三条林权改革档案工作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应当将档案部门纳入集体林权改第2页共18页第1页共1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8页革领导小组。各级林业部门要把档案管理工作列入林权改革工作议事日程和林改成果检查验收项目之中,并作为林权改革效果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确保林权改革档案工作与林权改革工作同步进行。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林权改革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林权改革档案管理体系,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配备能力强、素质高的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形成网络,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第五条林权改革档案是各级林业部门档案全宗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保管的原则,保证林改档案完整、准确与系统。第六条自治区林业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区林权改革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和验收;盟市旗(县、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做好本级林权改革档案工第3页共18页第2页共1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18页作的同时,与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对所辖区域林权改革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验收,做好林权改革档案的移交、接收和管理工作。第七条林权改革档案管理人员应履行下列工作职责:(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二)负责林权改革档案管理制度与工作标准的起草。(三)负责林改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及档案管理和提供利用工作。(四)依法对所辖区域林权改革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第三章整理归档第八条盟市、旗(县、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苏木第4页共18页第3页共1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4页共18页(乡、镇)林工站、农经站和村集体经济组织,都要将林改文件材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纳入林改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及有关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在林权改革实施过程中,及时将所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移交档案管理人员,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第九条各级林权改革部门应在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建立、健全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制度和分类方法。凡林权改革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要求进行整理。第十条林权改革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凡具有重要利用保存价值的,作为永久保存;凡具有一般利用保存价值的,作为定期保存,期限分为30年和10年。具体办法按《内蒙古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见附件)执行。第十一条林权改革档案应作为文书档案进行管理。第5页共18页第4页共1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5页共18页产生业务文件较多的机关或单位,林权改革档案分为林权(登记)类、纠纷调处类、林改综合类和声像类四个属类管理。(一)林权(登记)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生效后林权登记申请表及其附件:林权登记GPS及罗盘仪测量表,毗邻单位(个人)定界意见表,林地平面图,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承包(流转)等确权合同书,林权登记公示材料等登记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林权登记台帐包括自留山、家庭承包山台帐等;林权证发放登记表;林地权属勘察登记表、统计表;林地资源调查测量图表、清册等。(二)纠纷调处类。林权争议与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