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监简报第十期(总第三十六期)昆山市建筑安全监督站编2010年10月28日10月份安监情况通报一、安监数据统计2010年10月,安监申报面积105万平方米(累计1111万平米),安监站签发工程安监任务通知书116份(累计860份);签发施工条件验收书78份(累计827份);发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停工类)16份(累计149份);监理安全管理行为整改通知书10份(累计72份);日常检查工地数443次(累计4664次);对建筑施工重大起重设备74台(累计606台)及146份(累计1422份)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备案,其中31项(累计272项)方案被列为重点监控
10月份对7家(累计32家)建筑施工企业及6家(累计12家)监理单位的的主要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进行了约谈,2个(累计52个)项目经理被限制在昆承接业务,1家(累计4家)监理单位被限制在昆承接业务
二、安全监督工作信息1
市安监站组成4个专项检查小组,于2010年9月19日至10月11日,对全市在建工程正在使用的塔吊、施工升降机进行了专项检查,本次检查以随机抽查的方式对玉山镇、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桥经济开发区、周市镇等区域的各类在建工程的在用建筑起重机械进行了专项检查
共检查建筑工地97个、塔式起重机252台、施工升降机88台,共发出停工整改通知单3份、限期整改通知单16份,其中责令塔吊33台、施工升降机8台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站下一步的整治和监管工作重点为:一是施工企业必须进一步加强对上岗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项目部不得随意更换已备案的驾驶员、指挥、装拆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确需变更的人员必须经总包、监理审核通过,并办理相关的备案手续
没有配备设立专职指挥人员的塔吊一律严禁使用
二是严肃制止和查处违章作业行为
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的机械、安全责任人应把整治现场违章行为作为重点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