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和谐社会的利益协调机制和谐社会不是一个锦上添花的抽象理想,而是一个有着明确所指的现实战略构想
尽管在理论上和谐社会涉及到多方面的关系,但在中国目前情况下,和谐社会的最基本含义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一种大体均衡的利益格局
这样一种均衡的利益格局是和谐社会最主要的基础,也是关涉到我们这个社会未来前景的根本之所在
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之后,中国社会两极分化的趋势不断加剧
无论是按照基尼系数来衡量,还是按照收入分组还衡量,我国的贫富差距都已经进入世界上收入分配很不平等国家行列
在绝对的水平上,我国的贫富差距要比西方发达国家、东亚其他国家和地区以及前苏联东欧国家都大
有人说,中国有中国的国情,中国是城乡二元结构,基尼系数等衡量贫富差距的指标,应该在城乡内部分别计算,城市算城市的,农村算农村的
这样的主张是不能成立的
因为世界上一些贫富差距悬殊的国家,往往也是城乡二元结构
比如,巴西是世界上最不平等的国家之一,但巴西的贫富差距也有相当部分是由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
那么,这些国家是不是也要城乡分开计算贫富差距
进一步推论,有的国家贫富差距大,是不是贫富也要分开计算
有人努力掩饰我国贫富差距过大的问题,也许是用心良苦,即担心注重利益关系的调整会影响经济发展,是在为继续坚持效率优先进行论证
其实这是一种缺少分析的看法
必须看到,在最近几年间,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正在发生变化,需求越来越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因素,而且,能不能形成相对充沛的内需,是关涉到我国未来十年二十年经济是否能够持续高速度发展的关键之所在
而要形成足以支撑经济持续高速度增长的内需,必须以调整利益关系为前提
现在的现实是,过大的贫富差距已经成为抑制需求形成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
一个流行的说法是,我国社会中20%的人拥有整个社会80%的财富,而另外80%的人只拥有20%的财富
这个说法虽然有些简单化,但大体可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