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党员队伍自我纯洁机制列宁有句名言:“徒有其名的党员,就是白给,我们也不要
”1980年,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这个党要恢复优良的传统和作风,有一个党员要合格的问题
合不合乎党员的资格,合不合乎党员的条件,这个问题不只是提到新党员面前,也提到一部分老党员面前了
”江泽民同志也指出,共产党的力量和作用,主要不在于党员的数量,而在于党员的素质
滥竽充数的党员放在党内比在党外更危险
近年来,我们在严把党员“进口”的同时,也在积极探索如何疏通“出口”、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方式方法
但是,总的说来,适应长期执政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党员队伍自我纯洁机制还处在探索中,为数不少的不合格党员滞留在党内,少数违纪党员得不到及时处理,已经成为影响党的先进性、损害党的形象、贻误党的事业的紧迫问题
因此,建立健全党员队伍自我纯洁机制刻不容缓
我们党是执政党,执政条件下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更多的要依靠党自身的力量,依靠广大党员的自觉性
一方面,党组织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切实解决党员在思想、工作和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另一方面,广大党员也要不断培养和强化党员意识
党员意识,就是党员的角色意识、身份意识和形象意识
通过不断培养和强化党员意识,做到把自己与党的命运紧紧联系起来,激发自己对党员政治身份的强烈荣誉感,对党组织的归宿感,对党的事业的忠诚感
为此,应把党员义务具体化
要结合党员的职业、岗位、能力素质等具体实际,分解、细化、落实每一个党员应承担的义务,使每一个党员奋斗有目标、前进有方向
把每一个党员应尽的义务告诉党内外,内有党组织的指导、督促、奖惩,外有人民群众的监督、评议,形成恪尽义务者有成就感、不尽义务者难以立足的氛围
建立健全党员队伍自我纯洁机制,关键是机制
要以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为原则,以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相关的党内法规为依据,以相互衔接、相辅相成的一系列党内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