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现场监理职责第一节现场监理机构职责一、工程监理站职责〔一〕工程监理部职责1、工程监理部建立以外方总监为主导、中方副总监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外方总监与中方副总监协同工作。2、工程监理站负责本监理标段工程建立全过程的监理工作对整个标段监理工作负理、协调、监视责任;负责对本标段工程质量、平安、控制理工作;3、建立工程监理机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平安保证体系确定工程监理机构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制定监理人员考核及实在可行的奖惩制度;4、组织编写工程监理规划审批工程监理施行细那么;5、审核各施工合同段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重要施工方案汇总各专业审核提出质量、平安、工、及环境保护控制的措施并出具书面给发包人;对施工中的重点、难点及疑点问题主要工序的施工工艺、关键工程的施工措施及工安排提供指导性书面协助发包人制订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质量、平安、工、〕的对策;6、组织召开标段第一次工地例会和以后的全站工地会议;7、参与重大施工方案、、工艺的证和审查并明确其相应的使用技术条件与要求;8、审核“三电迁改〞的技术方案、工程数量等重点监视迁改后与客运专线有关的线路是否满足相应的技术要求;9、参与Ⅰ类变更设计预审和Ⅱ类变更设计审核对变更设计理由、技术经济比拟和变更设计引起其它工程的变化提出书面。指导与帮助监理组处理一般工程变更工作;10、协助监理组催促和检查承包人建立质量、平安、环保的保证体系通过检查以保证质量、平安、环保体系的实在可行工程施行过程中催促承包人落本质量、平安、环保保证体系;11、建立和运用统一的工程理信息系统并按发包人要求录入相应的根底数据〔平安质量检查记录、验工计价等〕;12、定不定的抽查工程质量掌握本标段工程质量动态;13、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对工程施行过程生或发现的质量事故与质量缺陷要及时填写质量事故〔缺陷〕单并报发包人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时催促承包人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按照发包人要求参与其处理;14、对各监理组编制监理的周报、月报和其它报表按照规定的格式、内容、要求和限审核汇总后报发包人;15、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参与协调争端并在仲裁过程中作证;16、对承包人的交工申请、结算申请进展评估组织对拟交工工程的检查和初验审核交、开工结算;参加交工验收和缺陷责任验收工作;审查、签发并汇总施工标段交工证书报发包人审批;17、编制本标段监理方面的开工;18、监视承包人认真执行质量保修的工作方案检查和验收剩余工程对已交工工程中出现的缺陷、病害调查其原因并确定相应责任;审查、签发并汇总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并报发包人审批;签发最终支付证书配合发包人的开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19、负责审查并签认工程停工、复工、工程付款凭证、工程开工报验单和工程结算书;20、对试验室的工作负理、协调、监视责任;21、其它发包人要求监理配合、协调的工作;二、监理组职责1、监理组建立以外方组长为主导、中方副组长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外方组长与中方副组长协同工作。2、严格按合同条款在工程监理站的受权下对所辖施工段进展全面监视和理负责日常监理工作的组织和执行。组织监理人员熟悉合同和设计理解工程现场认真学习合同、工作程序、工作和理;3、负责组织监理人员以分项工程为施行上级与下级监理间的工作交底认真填写监理工作交底记录;4、负责组织监理人员对图纸进展审核并将审核报监理站;5、对承包人总体施工组织设计进展审查符合要求后提出初审报监理站审批。6、受理承包人、设计提出的工程变更意向驳回不能成立的工程变更申请审核、处理符合要求的变更申请上报监理站对于Ⅰ、Ⅱ类〔重大或复杂〕变更设计必须报总监审批;7、参与交桩和设计交底工作抽检或见证监理标段内贯穿复测并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复测成果验收承包人施工放样按时承包人报送的;8、检查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审核其试验设备、人员资质和工作才能;9、制订和落实有关措施确保承包人按进展试验操作保证承包人自检数据可靠抓好承包人试验月报和工程质量月报工作;10、审核承包人受权的常驻工地现场代表的资质以及其它派驻现场的主要技术、理人员的资质审核所辖施工段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