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现场监理职责第一节现场监理机构职责一、工程监理站职责〔一〕工程监理部职责1、工程监理部建立以外方总监为主导、中方副总监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外方总监与中方副总监协同工作
2、工程监理站负责本监理标段工程建立全过程的监理工作对整个标段监理工作负理、协调、监视责任;负责对本标段工程质量、平安、控制理工作;3、建立工程监理机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平安保证体系确定工程监理机构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
制定监理人员考核及实在可行的奖惩制度;4、组织编写工程监理规划审批工程监理施行细那么;5、审核各施工合同段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重要施工方案汇总各专业审核提出质量、平安、工、及环境保护控制的措施并出具书面给发包人;对施工中的重点、难点及疑点问题主要工序的施工工艺、关键工程的施工措施及工安排提供指导性书面协助发包人制订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质量、平安、工、〕的对策;6、组织召开标段第一次工地例会和以后的全站工地会议;7、参与重大施工方案、、工艺的证和审查并明确其相应的使用技术条件与要求;8、审核“三电迁改〞的技术方案、工程数量等重点监视迁改后与客运专线有关的线路是否满足相应的技术要求;9、参与Ⅰ类变更设计预审和Ⅱ类变更设计审核对变更设计理由、技术经济比拟和变更设计引起其它工程的变化提出书面
指导与帮助监理组处理一般工程变更工作;10、协助监理组催促和检查承包人建立质量、平安、环保的保证体系通过检查以保证质量、平安、环保体系的实在可行工程施行过程中催促承包人落本质量、平安、环保保证体系;11、建立和运用统一的工程理信息系统并按发包人要求录入相应的根底数据〔平安质量检查记录、验工计价等〕;12、定不定的抽查工程质量掌握本标段工程质量动态;13、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对工程施行过程生或发现的质量事故与质量缺陷要及时填写质量事故〔缺陷〕单并报发包人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时催促承包人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