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规范办公用品管理,合理地调配办公用品申领及使用,有效地提高办公效率,节约办公费用,充分发挥办公用品的使用价值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集团本部及所属二级公司
第三条权责:(1)行政部负责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质量的控制;(2)行政部负责审核办公用品的计划用量;(3)行政部负责本公司办公用品的发放与控制;(4)财务部及相关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折旧;第四条办公用品的分类:类别部分固定资产办公用品一办公用品二(低值易耗品)内容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数码相机、传真机、办公桌椅、办公椅、文件柜、保险柜、电脑、文件夹、计算器、剪刀、磁盘、墨盒、笔筒、美工刀、铁夹、大铁夹、直尺、长尾夹、订书机、名片夹、电脑硬盘、装圆珠笔、大头针、回形针、印泥、橡皮擦、复写纸、工资袋、签字笔、中性笔、笔记本、圆珠笔芯、粉笔、复印纸、文件袋、中性笔芯、碳粉、胶水、水彩电话、碎纸机等;订机等;笔、萤光笔、墨水、白板笔、涂改液、胶卷、电池等
第五条行政部负责公司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办公设备、工装、低值易耗品、通讯设备的采购、保管、维护与发放
第六条属非消耗品的办公用具由个人入职时到行政部一次性登记领取,离职时退回行政部,如有损坏,由其照价赔偿
第七条个人办公用品的配置结合其部门、职位以具体工作性质由行政部统一配发
第八条公司各部门将所需办公用品于每月25日报至行政部,行政部根据实际用量和库存情况制定采购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购置(附表),逾期不报则当该部门次月无办公用品需求申请
第九条若需特殊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和通讯设备,需经主管领导核准及总经理审批,由行政部购置之后记入备品保管账目
第十条备品发放时间为每月2日,其它时间不予办理
第十一条备品仓库设专人负责,所有办公用品、办公设备、低值易耗品、通讯设备等都需根据“入库单”严格检查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单价,是否与进货相符,按手续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