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支持发行专项用于小微企业贷款的金融债发布时间:2012
0209:50来源:中国新闻网作者:中国新闻网中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健康发展
会议确定了完善财税支持政策、努力缓解融资困难等四项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会议指出,小型微型企业是提供新增就业岗位的主要渠道,是企业家创业成长的主要平台,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
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对于我国经济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近年来,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积极成效
但当前小型微型企业经营压力大、成本上升、融资困难等问题仍很突出,必须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会议要求认真落实国务院2011年10月12日常务会议确定的各项财税和金融支持政策,包括: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将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并扩大范围,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三年内免征印花税,将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延长至2013年底;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的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对达到要求的小金融机构执行较低存款准备金率,适当提高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等
会议确定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一)完善财税支持政策
扩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规模,中央财政安排150亿元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主要支持初创小型微型企业
政府采购安排一定比例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
对小型微型企业三年内免征部分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加快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
(二)努力缓解融资困难
建立小企业信贷奖励考核制度
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行专项用于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的金融债
加快发展小金融机构,适当放宽民间资本、外资和国际组织资金参股设立小金融机构的条件,放宽小额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