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物理系、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环境科学与工程系、材料科学与工程系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1)(适用于2006级)一、适用学科、专业:核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工学门类)核能科学与工程(二级学科、专业,适用于反应堆物理、反应堆工程与反应堆安全、核聚变与等离子体物理等研究方向)核技术及应用(二级学科、专业,适用于辐射技术及应用、核电子学与核探测技术、加速器物理及应用等研究方向)核燃料循环与材料(二级学科、专业,适用于核材料、同位素分离、核化学化工等研究方向)辐射防护及环境保护(二级学科、专业,适用于辐射剂量学、辐射探测、辐射屏蔽、辐射生物效应、辐射安全管理与评价等研究方向)医学物理与工程(二级学科、专业,适用于医学物理、生物医学工程、放射影像学、放射治疗学、核医学等研究方向)安全科学与技术(二级学科、专业,适用于灾害机理及预测、灾害监测与控制、风险评估与安全评价、应急技术与危机管理等方向)二、学分要求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期间,需获得学位要求不少于24学分
自学课程学分另计
三、课程设置1.公共必修学分(5学分)(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自然辩证法(60610012)2学分(考试)社会主义与当代世界(60610021)1学分(考试)(2)第一外国语(基础部分)(60640012)2学分(考试)2.学科专业要求学分(≥17学分)(1)基础理论课(≥4学分)数值分析(60420044)4学分(考试)偏微分方程数值解法(60420084)4学分(考试)应用随机过程(60420094)4学分(考试)运筹学(A)(60510024)4学分(考试)其它数学类研究生课程(2)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13学分)核能科学与工程方向核反应堆工程概论(71010013)3学分(考试)核反应堆工程与安全(71010023)3学分(考试)能源与资源管理学(710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