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制度一、管理原则1、工作优先原则公司车辆的使用遵循工作优先的原则
2、统一指挥原则公司所有车辆的使用审批属行政部,行政部经理单一指挥行政经理,司机只接受行政经理的调度(在特殊情况下,司机接受副总级以上领导的指挥)
3、专业驾驶原则
公司车辆原则上由专职司机驾驶,特殊情况(指因工作需要或司机不足时),可由行政部委托持有效驾驶证的员工临时驾驶
4、定人定车,做到“车钥匙固定”,车辆钥匙、车辆保养由配属到该车的司机负责
5、车队队长每周一收集所有车辆出车登记表,交行政部经理备查
二、调度、停放、使用1、汽车以及司机统一由公司行政部管理和调派使用
各部门因工作需要使用车辆的,且符合派车条件的,长途(离开本市行政区域)、短途(本市市内)商务用车,原则上须提前一天填好用车申请单,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行政部经理安排,如临时申请用车的,没车安排时,自行解决;⑴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符合派车使用条件:①财务人员需到银行提款;(含肉类公司财务到银行提款,不含其他财务业务);②在湛江市市区的赤坎、霞山、开发区以外的业务活动;③在湛江市市区的赤坎、霞山、开发区以内需运输原材料、运送设备(工具)检修、运送试件送检等;④因业务需要接送或接待相关部门的领导,以及有接待任务的
⑤特殊情况,经请示主管副总同意情况下
⑵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属于派车使用之列:①凡在湛江市市区赤坎、霞山、开发区范围内办理一般性的行政类业务的;②采购人员、审计稽核人员、仓管人员等联系和办理业务,调研市场的
2、行政经理安排司机严格按照用车申请单上的行车路线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接送任务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改行驶路线时,须及时报告行政部经理,未经同意不能超距、超时
3、公司车辆只为业务服务,司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办理私事
空闲时间如无公事,司机不得以车代步
公司任何员工一般不得因私用车(特殊情况,私人用车需经行政部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