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考核目的为规范公司的绩效考核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根据《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旨在对部门及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和反馈,为公司发展策略、部门绩效改进及人力资源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公平合理地处理与此有关的人力资源管理问题
第二条考核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性原则
(二)全员考核、层级管理原则
(三)定量与定性、总结与指导相结合原则
(四)部门考核与个人考核相结合原则
第三条考核的组织管理(一)每年进行两次考核,分别为年中考核及年度考核
年中考核区间为本年一月初至六月末,一般在每年的七月初进行;年度考核区间为本年一月初至十二月末,在次年初进行
(二)公司设立考核领导小组,小组由公司领导及总裁办公室、财务管理总部、营销管理总部、信息技术中心、人力资源总部代表组成;日常事务由人力资源总部办理
(三)考核领导小组职责:1、确定公司考核实施办法;12、组织、指导、监督公司的考核工作;3、审定考核意见及决定考核结果;4、裁决考核结果的复核申请
(四)人力资源总部具体负责对本办法拟订(修订),并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五)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应严格按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必须严肃处理
第四条考核实施考核由公司考核领导小组统一布置,根据层级管理原则分层实施,归口管理
(一)部门考核部门考核是对各部门在考核区间工作情况的一个评定,它既是部门工作业绩的综合反映,也将影响员工个人考核成绩
各部门在本部门工作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领导评分和部门互评,考核领导小组评定
营业部考核按公司《营业部综合考核办法》执行
(二)员工考核:1、各部门员工由本部门总经理(含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下同)进行考核;2、各部门(含营业部及证券管理总部,下同)总经理由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