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速公路投资建设发展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员工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促进员工培训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天津市高速公路投资建设发展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部门、项目经理部及各子公司的人员培训管理工作
第三条培训的目标:以人才兴企战略为指南,紧紧围绕公司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目标,以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和服务于企业发展需要为出发点,加强员工培训机制建设,落实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实现培训资源效益最大化,为企业发展提供必要的人才保障
第四条培训的原则:公司对员工的培训遵循系统性原则、制度化原则、全员性原则、多样化原则
第二章培训体系及职责第五条公司员工培训体系由公司人事部和公司所属子公司两级培训管理机构组成
公司人事部为公司培训工作管理部门,公司所属子公司要指定部门及专人作为本单位的培训工作的主管部门及负责人
人事部负责公司整体培训工作,子公司培训主管部门及负责人负责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培训计划,必要时公司人事部协助完成
1公司其他各部门及项目经理部负责协助人事部完成与本部门相关的培训需求调查与计划、培训项目设计、组织实施、成果转化与效果评价等工作
第六条公司人事部培训职责(一)负责公司员工培训中长期规划以及政策性文件的制定;(二)负责组织完成上级单位布置的各项培训任务;(三)审定各子公司培训需求,制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公司范围内的管理能力培训;(四)组织实施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新员工的入职培训;(五)负责对各子公司的培训工作进行指导、协助、检查、考核;(六)建立培训工作档案及员工培训档案;(七)负责公司教育经费的审核及审批
第七条各子公司培训主管部门(负责人)职责(一)按照公司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于每年末上报本单位下一年度培训需求;(二)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于每年第一季度末报公司人事部备案;(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