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华东地区通用航空经营许可、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管理流程一、经营性通用航空企业或航空俱乐部筹建申请流程不合格合格不合格管理局机关各相关处室审核会签申请人根据176号令第九条中的要求准备材料,向当地监管局提出申请,同时提交经工商部门认可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书监管局根据176号令中关于筹建许可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核监管局审核通过后提出初审意见并随申请材料报送管理局管理局通航处根据监管局上报意见和申请材料,形成会签件合格同意不同意归档媒体公告注:以上流程图中提到的“176号令”为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76号《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二、经营性通用航空企业或航空俱乐部经营许可证申请流会签后的文件材料呈局领导审批印制筹建认可通知书1、局领导同意:监管局将筹建认可通知书发送申请人2、局领导不同意:监管局将不予许可的书面回复发送申请人,申请人可依据176号令中的规定行使应有的法律权利1、局领导同意:管理局将筹建认可通知书送达监管局2、局领导不同意:管理局将不予许可的书面回复送达监管局程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合格管理局机关各相关处室审核会签申请人取得筹建认可后,在筹建工作完毕后根据176号令第十三条中的要求准备材料,向当地监管局提出申请监管局根据176号令中关于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核监管局审核通过后提出初审意见并随申请材料报送管理局管理局通航处根据监管局上报意见和申请材料,形成会签件会签后的文件材料呈局领导审批同意不同意同意归档媒体公告注:以上流程图中提到的“176号令”为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76号《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特别提示:新增通用航空作业项目、航空器引进、专业人员引进,应提前30日予以备案
取得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人在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日内,将执照复印件送监管局备案,并按有关民航规章的规定完成运行合格审定印制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1、局领导同意:管理局将通用航空经营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