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分类分级1.4工作原则1.5实施范围2组织体系2.1市教育局2.2下级教育行政部门2.3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2.4相关部门3预警3.1预警分级3.2预警发布3.3预警启动3.4预警解除—1—4应急响应4.1各级各类学校的应急响应4.2下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应急响应4.3市教育局的应急响应4.4应急结束5应急保障5.1通信与信息保障5.2应急队伍保障5.3物质保障5.4资金保障5.5技术保障5.6治安保障5.7避难场所保障5.8交通运输保障5.9医疗卫生保障5.10后勤保障6宣传与监督6.1宣传教育与培训6.2信息监测与预测6.3预案演练—2—6.4责任与奖惩6.5其他教育培训机构6.6预案解释部门6.7预案实施时间7附录—3—1总则1.1编制目的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本市学校内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保护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建设“平安校园”,构筑和谐校园。1.2编制依据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宁波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和上级的有关要求,制定本预案。1.3分类分级学校重大突发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危及教育教学秩序的紧急事件。按照学校重大突发事件的性质、演变过程和发生机理,主要分为以下七大类。1.3.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气象灾害:如热带风暴、台风、龙卷风、暴风雪、暴雨、寒潮、雹灾及旱灾等;海洋灾害:如风暴潮、海啸、海水入侵、海水回灌等;洪水灾害:如洪涝灾害、江河泛滥等;—4—地质灾害: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塌陷、地面沉降等,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如城市大火、河流与水库决堤等;森林灾害:如森林火灾等;1.3.2群体性事件或多个体事件。主要包括:如师生非法集会、游行、示威、静坐、请愿;学生罢课、教师罢教、职工罢工以及师生员工罢餐;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渗透、煽动、闹事;骚乱与动乱;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学生自杀、劫持人质事件;群殴、械斗以及打砸公物;学生陷入传销、受骗上当事件;学生坠楼、溺水、触电;外来暴力入侵校园;爆炸与恐怖;集体离校出走;校舍、楼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大规模群体性上访或越级上访;因学校撤并、倒闭、不规范办学引起的群体性事件;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大量学生的相互挤压等教育管理不到位引发的伤亡;实践、实习期间发生的伤亡事件;其他。1.3.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发生在学校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发生在学校的集体性食物中毒、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因校内环境污染造成的学校人员急性中毒的事件;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非典、禽流感等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1.3.4网络信息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利用计算机网络设置病毒程序,进行干扰破坏;利用校园网络发送不—5—良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宣传活动,窃取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的安全运行事件。1.3.5考试泄密事件。主要包括:中考、高考、研究生入学考试、英语等级考试等由教育系统组织的各类统一考试中,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考试实施,评卷组织管理等环节出现泄密、舞弊等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1.3.6外籍人员或境外人员的重大突发事件。主要指外籍人员或境外人员来校学习、工作遇到的由人为或自然原因造成的伤、病、死亡事件,以及涉及其本人的政治、刑事、民事、治案案件等。1.3.7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重大突发事件。1.4工作原则1.4.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的原则。成立市教育局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全面负责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形成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通过有效的防范,力争不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