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各级监理职责与权限为了按合同做好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和工控制明确各级监理机构的职责和工作程序顺利完成二级公路的监理任务现对监理组织机构及监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规定如下:3.1机构设置3.1.1总监理工程师总监办担负现场施工监理的全部工作。总监办下设第一、第二、第三驻地监理组、试验室的一级理机构形式;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总监办工作下设副总监理工程师一名。驻地监理组驻地监理组受总监办指导担负现场施工监理的全部工作。驻地监理组设驻地监理组长一名。驻地监理组长主持驻地监理组工作下设专业工程师、监理员(旁站)及理员等。试验室试验室受总监办指导担负现场施工监理的全部实验工作。设试验室主任一名主持试验室工作下设试验专业监理工程师、试验检测员等。3.2职责范围3.2.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1〕在总监理工程师指导下总监办职权内的监理业务为总监理工程师审批作准备。审核各驻地办的和包括施工方案、支付证明、工程变更、费用索赔、工程延等。〔2〕组织协调各驻地监理组的工作对驻地监理组的监理业务工作进展检查和指导编制工程监理规章制度并检查催促执行情况保证监理目的的实现。〔3〕检查各合同段施工质量、进度、计量、平安、环保和水土保持等情况处理工程质量问题。〔4〕组织监理人员、承包人的技术质量理人员进展开工前的业务、理学习培训。〔5〕组织处理重大技术问题和合同理中出现的纠纷问题解释和纠正合同中出现的模糊和过失等。(6)编制下发监理表格搜集汇总上报监理报表及监理资料。(7)建立健全资料归档制度和理工作。(8〕主持召开监理交底会和第一次工地会议。〔9〕检查、催促和协调统一驻地监理组的监理工作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和处理驻地监理组提出的问题。〔10〕审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方案。(11)按工程变更理权限及规定与设计代表协商处理工程变更、延与索赔等问题。(12)审批承包人的试验抽检各合同段的工程质量主持处理工程质量问题下达停工、复工。(13)检查核实承包人的工程计量是否属实手续是否符合规定证明资料是否齐全完善。(14)掌握工程动态汇总审核驻地监理组上报的各种报表汇总编制监理月报及时向总监工程质量、计量支付、工程变更、索赔等方面的情况。(15)参加各合同段工地会议检查催促各项指的执行情况。(16)协调监理与承包人之间的工作关系。(17)建立专门台帐记录质量事故发生、处理和返工验收的过程和结果。组织交工验收监理的编制工作。〔18)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总监理工程师职责〔1〕统一制订监理程序、监理制度、计量细那么、计量支付图表和质量检验、试验、检测的表格提出开工编制及归档、组卷的资料、方式;〔2〕汇总需报业主和云南有关部门的、报表和支付证书;〔3〕对机构、人员装备及监理设施进展统一理对违纪人员确定处理;检查和监视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工程的进展情况可进展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该调换其工作;〔4〕主要重大技术、质量、材料设备、工艺、工序延、索赔、工程变更等问题的处理;调解建立与承包的合同争议、外理索赔、审批工程延;〔5〕检查各级监理人员工作总结交流经历履行监理合同及监理工程师的义务进展监理合同的理;〔6〕制定并签发有关给业主的、电报、信出具相关证明等;〔7〕制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应用的技术规程、特殊工艺、工序施工控制进展关键工程的技术、质量交底;〔8〕配合业主、质量监视部门和其他执法对工程建立工程进展检查按照整改和执行;承受业主、上级部门的监视、考核;〔9〕负责监理人员的培训、考核、考察;召开重要技术、质量和合同理等方面的研讨会;根据业主、承包人的要求和申请参加业主、承包人的相关会议;〔10〕抽检、复查已签认支付的任何部位的工程质量、数量和变更设计审批、执行情况审批试验工程、工艺、工序控制及程序;〔11〕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并视情况参加各合同段局部工地会议;〔12〕组织合同段内质量、进度、平安、水环保大检查;组织索赔、延、各种举报和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并对各级监理人员的工作进展检查和指导;〔13〕及时向业主报送工地工程质量、征迁协调、进度、平安、水环保、材料设备等方面的突发事项;〔14〕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