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环翠区政府采购询价文件采购编号:HCCG2010-034项目名称:音响设备及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方式:公开询价威海志诚招标有限公司2010年5月11日邀请报价函威海志诚招标有限公司受托拟对威海市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家单位所需的音响设备及办公室自动化设备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现邀请你单位参与本次报价。一、采购编号:HCCG2010-034二、项目名称:音响设备及办公室自动化设备,详见《采购项目报价表》。三、报价须知:1、本次采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威海市询价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2、报价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询价文件的要求,认真、仔细、如实地填报。如因报价供应商工作不认真,或者对所报产品不了解等原因,将本来不能满足要求的产品,填报成能满足要求的而成交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均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3、本次采购的报价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元整。未持有《威海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登记证书》的供应商,报价前需全额交纳。报价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日内如数无息返还;成交的,需按成交金额的5%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威海市环翠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收到合格的《威海市环翠区政府采购验收报告》之日起5日内无息返还。持有《威海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登记证书》的供应商,报价前不需交纳报价保证金。成交的,其注册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该部分资金仍作为注册保证金。4、未持有《威海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登记证书》的供应商,报价文件中需提交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资料。否则,报价无效。5、报价文件应在相关处盖章、签字,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无报价文件及相关处无盖章、签字的,报价无效。6、报价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设备)必须为原厂、原装正品。其技术要求及售后服务,应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无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应达到生产厂家的规定及报价表中的要求。7、报价供应商应对全部或部分采购内容以项目为单位进行报价,不得缺项。每个项目仅限报一种品牌的一种型号的产品,多报品牌、型号的或不报品牌、型号的,报价无效。所报产品要使用品牌全称表述完整,如有别名请加括号注明。对基本技术规格的表述,必须采用生产厂家的全部标识或是采用国际、国家及行业通用的标识。8、必须在报价表内注明货物生产产地、制造厂家及质保期,“生产产地”要注明哪个国家中的哪座城市;“制造厂家”要以全称表述;“质保期”要按照生产厂家的规定表述明确。报价表内相应表格填写不全时,可另外附A4纸。否则,该项报价无效。9、服务要求:由报价供应商提供上门服务,随时响应用户单位的要求,12小时内到达现场,24时内服务完毕。如修复时间超过1日或需返回原生产厂维修,报价供应商须提供备用产品。10、供应商所报的采购项目,属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内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并具有认证标志。否则视为不合格产品。11、采购项目报价表为一次性报价,不得更改,以人民币表示,单位:元。报价单位根据经营范围报价,报价应包括到产品(设备)、运输、集成、安装、调试、培训及其他附带服务的费用。12、报价以总价为准,《采购项目报价表》中不填写总价的视为无效报价。若总价计算错误,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损失。13、交货时间是指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产品(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交付验收之日止,以“天”为计量单位,否则,报价无效。14、报价文件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报价文件不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的报价无效,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报价文件应当用A4纸中文打印(手写无效),要求打印字迹清晰、页面整洁。报价表内相应表格填写不全时,可另外附A4纸;报价文件如有修改的,必须在修改处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15、报价供应商在其报价文件中应详细明确地提供所报产品的技术参数,各项参数均要与采购项目报价表中的“询价技术要求”栏的参数一一对应,不得缺项、文字表述不得概念模糊,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