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委消重补漏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市“4+2”工作重点,提高全员人口统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pic)数据质量,为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用得上、靠得住、离不开”的人口信息,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系统“消重补漏”专项行动。一、行动目标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行动、各负其责”的原则,逐年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基本实现标准统一、信息共享、功能强大、协调高效、保障有力的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平台。半年抽样调查全员人口个案信息覆盖率达到99%左右,年终抽样调查全市分类管理19项核心指标准确率、完整率达到95%以上。二、主要措施(一)党政重视人口信息是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的重要支撑,各部门高度配合,争取人、财、物三个方面予以充分保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二)成立机构街道设立“消重补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事处主任为专项行动第一责任人,办公室设在计生办,安排专人落实(见附表)负责全街专项行动的动员、督查、评估工作。(三)明确对象居住在本社区的全部人口(不含就医、旅游、探亲、访友、出差等)的基础信息都要录入pic系统。包括:1.户口在本社区,现住本社区的;2.户口在本社区,不在本社区居住的;3.户口不在本社区,现住本社区大于等于30天以上的;4.户口待定,现住本社区居住的。(四)统一标准1.提高数据准确率、完整率。包括人口基础信息中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户籍状况、居住状第1页共3页况、户籍地址(户籍地编码)、居住地址(居住编码)、户口性质、民族、与户主关系等12项指标,生育信息中的子女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已上户)、性别、孩次、政策等6项指标和死亡信息中的死亡日期。2.确定数据起报单位。按照“一数一源”原则,人口信息基础数据采集认定源头在原始起报单位。社会单位(包括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应在起报单位(社区)以下建立集体户起报,单位中的人员及其家庭成员应落实属地管理原则。社会单位中重复的户籍状况及居住状况应修改为“其他”,退出人口统计。3.规范人口信息中户籍(常住)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填报。要求将辖区内人口信息的“现居住地地址”和“现户籍地地址”项目填报至社区级。4.提高人口信息覆盖率、准确率和完整率,首先是按分级负责、自主采集为主,切实加强对源头数据质量监管;其次,通过为广大群众提供服务,充实完善人口信息为辅;第三,注重同教育、卫生、公安、民政、人力社保等部门人口信息共享和交换,协同采集为重要补充。三、实施方案及时间安排(一)人口信息采集(2012年1月6日—2012年2月8日)1、计生办协调同教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所、社事办、社保所、工商所等部门人口信息共享和交换。2、各社区对自己辖区的个体工商户及私人企业进行人口信息登记。3、辖区各企事业单位对本单位在职职工、合同工、临时工进行人口信息登记。4、各社区对辖区物业公司协调交换人口数据。(二)人口信息整理核对(2012年2月9日—2012年2月10日)各社区把收集的人口数据分单位、小组、物业小区整理清理完善,并制成电子文档交计生办。计生办把收集到的人口信息同人口信息系统pic进行二十第2页共3页一项主要字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户籍状况、居住状况、户籍地址(户籍地编码)、居住地址(居住编码)、户口性质、民族、与户主关系,生育信息中的子女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已上户)、性别、孩次、政策等6项指标和死亡信息中的死亡日期以及电话号码和子女数)进行校对。(三)pic人口数据录入(2012年2月11日—2012年2月20日)各社区在收到校对后的人口信息时,需及时录入,录入以计生专干为主,在人口信息录入量大的社区,需派人协同计生专干一起录入。在录入时要保障人口信息的正确率,不能漏录,错录。(四)消重(2012年2月20日~2012年4月15日)各居委在补漏工作完成后将本社区内重复人口进行消重工作。对于人户分离未建档人口信息,首先应考虑使用“迁(流)入(出)”功能实现人口信息的调动,无法找到的,再通过新增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