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园林县城实施方案为推动我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县创建县省级园林县城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省级园林县城为目标,加大环境保护监管和执法力度,做好大气、噪声质量的监督管理和饮用水源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确保创建各项工作圆满完成,进一步推进我县快速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
二、工作目标到2013年我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的环保各项指标达到或超过《省园林县城评选办法》和《省园林城市标准》规定的水平
三、组织机构为了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的顺利实施,现成立县环保局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4月-5月)1、成立县环保局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环境保护方面各项工作;2、组织制订《县环保局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实施方案》,明确各有关科室的任务职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3、召开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利用简报、宣传栏等多种手段加强宣传,营造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2年5月-2012年8月)对照《省园林城市标准》要求,逐条逐项进行落实,全面推进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三)自查实施阶段(2012年8月-2012年12月)按照《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开展自查验收,确保环保创建省级园林县城指标达标,并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第1页共2页(四)申报考核阶段(2012年12月-2013年5月)1、对照《省园林城市标准》,做好查漏补缺,巩固完善工作
2、建立完善环保资料、数据,档案资料规范齐全,不得缺项;3、做好接受考核准备工作
五、责任分工(一)负责牵头做好我局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做好每月一次的大气例行监测工作,确保县城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2
2%以上(优良天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