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直选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为了充分发挥企业工会的职能作用,依法维护企业职工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试行)》,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成立XX县区非公有制企业工会主席选拔任用改革试点工作领导组的通知》等有关精神,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全国总工会“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指导方针,以加强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为基础,服务企业职工为根本,以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为重点,以促进企业发展,切实维护职工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实现双赢为目的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规范程序,依法选举
二、选举的资格和条件(一)工会主席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工会工作
2、具有与履行职责相应的文化程度,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管理知识
3、作风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会员和职工服务
4、有较强的协调劳动关系和组织活动能力
5、身体健康,年龄在55周岁以下
6、必须是中国工会会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工会主席候选人:1、企业行政负责人、合伙人及其近亲属
2、与企业有债权、债务纠纷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选举的方法和程序本次工会主席直选工作在县总工会的领导下开展
(一)成立机构成立矿工会主席直选筹备组
组长:魏军太(矿长)副组长:李晓刚(后勤主任)第1页共20页组员:朱学军(机修厂长)吕彦国(民爆科长)王忠虎(通风队长)(二)筹备组的职责1、宣传《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企业工会工作条例》、《XX省私营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2、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及选举办法(草案);3、组织培训选举工作人员;4、组织指导选举工作;5、受理有关选举的举报和反映,责成有关部门处理;6、负责职工入会工作
不是会员的职工,采取集体登记入会的办法,职工入会率要达到100%,建立会员、职工实名制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