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各支部、镇直各单位:为妥善处理我镇社会稳定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化解群体性上访事件,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确保双节平安度过,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安排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治理月活动。为使活动有序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元旦、春节平安度过为目标,全面落实信访突出问题的处理,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切实抓好关于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着力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和问题,促进我镇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二、工作原则坚持“三为主”原则。即要求在排查调处矛盾纠纷过程中,坚持“调解协商为主、解决民生为主、理顺情绪为主”的原则,最大限度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根本问题。坚持“因案施策,案结事了”的原则。要针对矛盾纠纷的不1同情况,因情施策,因案制宜,对症下药调处化解矛盾纠纷。要以“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为目标,从根本上解决不安定隐患,确保社会稳定。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要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绝不允许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坚持“合力化解、协同配合”原则。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协作意识。整合力量,镇村干部共同参与解决矛盾纠纷,切实把各种不安定隐患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三、工作目标第1页共5页各村要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解决的好、控制得住”的要求,全面掌握各村(社)存在的不稳定因素,重点抓好信访突出问题、群体性事件隐患的排查调处,着力解决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难点问题。努力做到信访总量下降,无集体访、去省赴京越级访发生;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调处率达到100%,调处成功率、调解协议履行率达到95%以上;矛盾纠纷重复率减少,诱发矛盾的源头性问题减少。四、方法步骤全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矛盾纠纷”专项治理月活动,此活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一)宣传培训,动员部署阶段(12月1日—至12月10日)各村(社区)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2在司法所设立办公室,司法所长为直接责任人。各村(社区)要认真回顾总结近几年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的经验,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认真做好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要通过召开会议等形式动员,增强开展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条幅、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大排查、大调解”活动,使这项活动家喻户晓,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二)突出重点,深入排查摸底(12月10日—12月15日)。各村(社区)换届后人员变化情况,及时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进行调整、补充和整顿,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注重吸收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离退休老干部、法官、检察官、教师、法律工作者以及具有其他专业知识的人员加入调解队伍,使队伍结构更加合理;要组织广大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对各类矛盾纠纷和苗头性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拉网式大排查,既要做好普遍排查,又要做好重点排查,既要排查遗留的老问题,也要排查出现的新隐患。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认真分类梳理。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的优势,在纠纷当事人自愿基础上,力求及时就地化解矛第2页共5页盾。对关系复杂、诉求多元、涉及部门多的疑难复杂纠纷,以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等矛盾纠纷,要在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的同时,及时向当地党3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主动热情地帮助当事人解决纠纷。要切实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形成工作合力,有效化解矛盾纠纷。12月15日前,各村(社区)要将排查的情况汇总上报镇司法所。(三)全力推动,集中化解阶段(12月15日—12月25日)。各村(社区)要坚持边排查、边化解、边总结、边提高,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预防工作的研究。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