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实施方案下面是我们文秘114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办: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鼓励全民创业,加快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全县经济转型跨越发展,根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民创业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xx政发〔xx〕xx号)文件精神,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放宽创业条件1、放宽市场准入门槛
允许各类创业主体平等进入国家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各个行业和领域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前置许可外,其他前置许可一律取消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局)2、放宽经营场所限制
允许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企业以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竣工验收证明作为企业住所权属证明
产权性质不明的房屋经房管部门同意,可以作为住所登记
农民持乡镇政府出具的证明文件可以家庭闲置用房申请从事经营活动
支持以“社区一照”、“楼宇一照”设立商贸流通、家庭服务等不需要前置审批的经营企业
允许一个地址登记为多家公司住所
(牵头单位:县市场和质量监督局、县住建局)3、放宽出资方式限制
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允许以评估作价并能依法转让的公司股权、合法债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采矿权、探矿权、林权、水域滩涂使用权等非货币资产作为企业出资
允许改制企业以评估后的净资产作价出资
工商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均实行零收费
(牵头单位:县市场和质量监督局)二、打造创业平台4、提升园区建设水平
要按照企业集中、产业集群、环境生态、用地集约、服务集成的要求,规划建设产业园区,完善配套功能,做优发展环境,为各类创业主体提供低成本、优质化的生产平台
(牵头单位:县经信局、县教育科技局)第1页共6页5、加强创业园区建设
各乡镇、县直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以扶持科技创新、吸引创业人才、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就业为导向,加快生产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