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1页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论机动车强制三责险制度实施的争议及思考姓名:吴海东学籍批次:200709学习中心:云南保山奥鹏层次:本科专业:法学指导老师:侯淑波第2页共11页第1页共1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1页内容摘要责任风险是普遍存在的
特别行驶着的机动车辆而言,很容易造成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机动车强制三责险制度就主要是针对机动车的一个强制险种,是一种具有准社会保险性质的国家法定保险,发挥着社会保障机制的功能,是保险业强化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体现
我国机动车强制保险制度的确立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正在经历从商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到地方立法主导的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再到国家立法主导的机动车强制保险制度的确立和完善
通过深入探讨机动车强制三责险制度实施中在经营原则、归责原则、保险赔偿范围、受害人保护机制、强制承保制度和保险保障基金来源等内容方面存在的诸多争议
本文认为需要从以下几个角度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机动车强制三责险制度:一是确立商业保险公司经营模式下的"微利"原则;二是确立保险公司责任限额内的无过失责任;三是确定机动车强制三责险的基本保障范围;四是明确保险人对受害人利益保护的注意义务;五是强化强制承保制度的执法力度;六是进一步明确强制保险费在交通事故赔偿基金中的比例及基金亏损补偿机制
机动车强制三责险虽具有一定的经济补偿与社会管理功能,但由于强制三者险实行固定费率、固定保额,这显然无法满足人们的多样化需求,只是为解决各类民事赔偿责任事故提供了一个保障和支持渠道,是政府运用市场手段管理社会风险的重要途径
关键词:机动车强制三责险制度第3页共11页第2页共1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