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纵横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指导意见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二零零六年八月版本:V1.0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指导意见修改记录页数版本修改日期修改说明修改人审核人备注-1-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指导意见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董事会机构及职责............................................2第三章董事会运行机制..............................................7第四章附则.......................................................10-1-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指导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完善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各成员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部运行机制,切实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监督管理和风险防范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意见。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意见适用于集团公司独资、控股及有实质性控制力的参股成员企业(以下简称“成员企业”)。第三条董事会规范运作原则(一)“内部程序”+“法定程序”原则董事会研究决定本企业重大问题前,集团公司先通过“内部程序”,形成集团统一意志,而后再经过董事会的“法定程序”,由外派产权代表负责在成员企业中贯彻执行。(二)集体决策与个人负责相结合原则董事会实行集体决策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决策机制,董事对个人在决策中做出的判断承担相应责任。(三)管事与管人相结合原则董事会既要负责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又要负责对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任免。(四)董事(长)工作专职化原则成员企业的董事(长)实行专业化、职业化。-1-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指导意见第二章董事会机构及职责第四条董事会的功能定位董事会为成员企业依法常设的工作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代表集团公司利益、成员企业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在公司中发挥决策、监督等管理功能。第五条董事会的工作职权董事会主要负责的职责、权利和义务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应在《公司章程》中予以确定,但不得与集团公司的管理文件相抵触。第六条董事会的组成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一般由3—5董事组成;股份有限公司为5—9人(具体人数应根据公司的规模在《公司章程》中确定),其中独立董事应不少于三分之一,职工代表董事应不少于1名。设董事长1名,根据需要可设1—2名副董事长。董事会成员与经营班子成员不可高度重叠。成员企业原则上设专职董事长,董事长不兼任总经理,总经理可以进入董事会,经营班子其他成员原则上不再担任本企业董事。第七条董事长(一)董事长是成员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持董事会的工作,重点负责公司发展战略、制度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等工作;(二)董事长应积极推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加强董事会建设,确保董事会会议依法正常运作、履行职责,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并督促董事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三)董事长应积极督促董事会决议的执行,及时将有关情况告知其他董事,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及时采取措施;(四)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副董事长代行其职权;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指定董事一人代行职权。第八条董事(一)任职资格在成员企业担任董事需具备以下条件: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企业管理、行业技术经验、并且具备较强议事决策能力等优良素质。(二)选聘董事的选聘、任期、辞职、撤换,按照《公司法》、《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执行。集团公司依法向成员企业推荐外派董事,外派董事向集团公司负责。集团公司应和外派董事签订聘任协议,明确集团公司和董事之间的权利义务;董事的任期;董事违反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制度和成员企业公司章程的责任;集团公司因故提前解除合同的补偿等内容。(三)董事的约束及义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集团公司-2-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指导意见利益,在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