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2页安徽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2010年版)根据卫生部等部委《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卫药政发〔2009〕78号)、《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卫规财发〔2010〕64号)和《安徽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试行)》(皖卫药〔2009〕1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原则、范围及组织(一)总体目标: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保证药品质量,控制虚高药价,规范购销行为,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药品
(二)基本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科学评价;坚持统一规范、依法监管、保障供应
(三)实施范围:全省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实行政府主导、全省统一的基本药物网上集中招标采购
鼓励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参加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
第2页共12页第1页共1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2页(四)采购主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签定协议授权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代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为基本药物采购主体与中标企业签订药品购销合同
(五)采购周期:暂定为12个月
如需调整采购周期或提前中止部分药品、生产企业的中标资格时,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组织工作机构: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省医疗机构药品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简称省药招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政策
省医疗机构药品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省药招办)负责组织实施及监督管理
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简称省药采中心)承担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具体工作
市、县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监管机构(简称市、县监管机构)负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