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第五中学义务教育一补实施方案XX市第五中学义务教育寄宿生“一补”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免除学杂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以下简称“两免一补”)政策,现制定我校“一补”实施方案
一、基本政策1
资助人数的确定下达由市教育局下达全校受资助学生人数
各年级根据实际情况,对每个班级确定资助对象,不得平均分配
资助面要达到应资助对象的100%
资助对象的确定原则各年级要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XX省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实施方案》的基本政策,结合实际,制定资助对象的界定标准和办法,确定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每学年在秋季学期确定一次
享受“一补”对象按照扶贫工作确定的贫困标准界定,将以下几种类型优先作为资助对象:城镇或农村低保家庭的学生;因天灾人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家庭的学生;父母因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学生;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等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
对革命烈士子女、独生子女、少数民族家庭子女以及艾滋病家庭子女给予优先照顾
资助对象的确定程序第一,学校通过召开班主任会、家长会、班会,校信通、微信通知等途径公布资助信息,包括资助政策、资助名额、资助程序和申诉程序等
第二,学校组织符合资助条件并希望获得资助的学生填写申请书
申请书内容主要包括:学生基本情况、学生家庭基本情况、申请资助项目及申请理由
第三,学校成立由学生家庭所在社区或村委会成员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和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评审小组,按照政策规定和第1页共2页相关办法进行评审,初步确定受助学生名单
每个年级根据情况成立二到四个评审小组
第四,学校将评审结果在学校各年级组及学生家庭所在社区、村民小组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第五,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组织受助学生填写登记表,建立受助学生档案,并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市教育、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