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所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20*年11月份全区部署开展“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工作以来,我区共排查发现各类“三合一”场所228处,其中严禁类、限制类、其他类场所分别为17处、14处、197处,共督促整改221处,确保了我区火灾形势的相对稳定
由于整治工作面广、量大、时间短,整治工作还不够彻底,火灾隐患还大量存在
针对这一情况及前阶段排查发现的部分“三合一”场所没有整改到位的实际,区安委会决定自3月至7月在全区范围内继续深化“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集中整治
一、整治工作目标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消防联席会议作用,推动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联合执法,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作、消防督导、单位自抓”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
迅速完成已排查发现“三合一”隐患的整治工作,在全面分析梳理的基础上,坚决整治现有“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采取长效措施杜绝产生新的“三合一”场所
二、整治重点及标准(一)整治重点1、20*年11月份以来,在“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中排查出的“三合一”隐患仍存在没有整改到位的
2、凡在设有车间或仓库的建筑内,设有员工集体宿舍的建筑;或按照公共安全标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规定的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多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的场所
(二)整治标准1、对设置在生产、储存、经营、使用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建筑内,厂房和仓库内,耐火等级为三级及三级以下的建筑内,商场市场内及地下建筑内的“三合一”场所,应将住宿人员彻底搬出,对一时不能搬出的场所应当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
2、对建筑层数超过3层或建筑高度大于9米的合用场所,每个防火单元建筑面积超过300平方米的合用场所及住宿人数第1页共4页超过6人的合用场所,住宿部分与其他部分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
5小时的楼板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