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重点项目的制度方案各街道办事处,政府(管委会)各部门,市直驻有关单位:为推进全重点项目建设,切实做好跟踪服务,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现就建立重点项目调度制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调度范围1.市、政府(管委会)确定的重点项目。主要包括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办发[]号)中确定的由我具体负责推进以及由我配合建设的项目,政府(管委会)确定的重点、重大建设项目。2.全投资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主要包括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环保、节能减排等政策以及全产业发展规划和重点产业布局,具有牵动作用强、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和发展后劲足等特征的投资万元以上项目。二、调度内容1.项目前期推进情况。主要包括项目招商情况、签约落地情况、开工前的各项条件落实情况以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2.项目落地建设情况。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投资完成情况、竣工投产情况以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3.政府(管委会)已经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主要包括项目调度会确定事项、政府(管委会)相关领导交办事项。三、调度方式重点项目调度采取调度职能部门和直接调度项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度职能部门。由领导调度。原则上1个月调度一次。听取各职能部门汇报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直接调度项目。采取不定期调度制度,根据需要随时调度重点项目。听取各项目单位汇报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四、调度时间原则上月调度安排在每月20号左右。第1页共2页五、责任分工项目综合工作由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项目考评工作由绩效考核部门负责;招商策划项目、招商推进项目和签约落地项目:由外经局牵头,会同各招商局负责,提供招商项目进展情况;结转在建项目和新开工项目。按照职能部门分工各司其责,工业项目由经济局负责,服务业项目由商贸和旅游局负责,房地产项目由房产局负责,农业项目由农林局负责,基础设施项目由建管局负责,其他项目由对口的直部门负责。六、参加人员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各责任领导,政府(管委会)办公室(督查室)、发展和改革局、绩效考评部门负责人,其他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七、有关要求1.政府(管委会)督查室会同发展和改革局对项目责任部门及相关部门执行重点项目调度制度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并将其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全绩效考评体系。2.各责任部门按照分工,积极服务,切实做好立项审批、环境评估、土地规划、开工建设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及时进行指导协调和跟踪推进,限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3.各责任部门要及时掌握负责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问题,对需政府(管委会)或上级政府协助解决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发展和改革局汇总。4.各责任部门要有专人负责项目工作。建立项目联系制度,进一步规范重点项目信息数据报送工作,于每月25日前,将所负责的重点项目当月进展情况报发展和改革局。5.其它相关要求和未完善事项,将结合工作实际,以通知形式进行补充。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