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31页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鲁国税发[2012]140号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做好我省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工作,促进社会税收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以及省委省府关于建设“诚信山东”的规定和要求,山东省国税局、山东省地税局研究制定了《山东省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第五次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税收信用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工作是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
各级国、地税机关要充分认识到,积极有效地组织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对于提高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有效扼制税收违法违章行为,建立互信、平等、融洽、和谐的新型征纳关系,推进税务机关规范执法和优化服务,不断提升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都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此次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在总结近年来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新的《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全省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工作的内容、标准和程序
各级一定要统一思想,从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促进和谐征纳关系和提高税法遵从的高度来认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切实将其摆到税收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取得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密切部门间的协作与配合,第2页共31页第1页共3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31页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确保《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