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行政调解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区行政调解工作,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有效预防、减少和化解矛盾争议,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法制部门统一部署,按照区委《关于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的实施意见》(金综治"2011"6号)的要求,结合我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把握总体要求,明确目标任务1、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加大政府依法行政的推进力度;按照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的要求,建立健全区政府及其部门行政调解组织机构和网络;按照省市政府法制部门工作创新要求,加大对行政争议纠纷的调处力度,实现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相互衔接并有效互动形成调解工作合力
为维护我区社会稳定,纵深推进“现代XX县区、幸福金家庄”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目标任务
到“十二五”末,区政府把行政调解作为政府各部门的重要职责,建立由区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
区政府各部门尤其是与各类经济、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要建立健全本系统、本单位调解组织,负责调解与本部门有关的行政纠纷以及与本部门行政管理有关的民事纠纷
要明确1名专人负责统筹协调,加强与本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工作联系,定期组织开展系统排查,及时上报信息,自觉接受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统一调度和分流指派,参与重大矛盾纠纷的联合调处
3、工作职责
完善行政调解制度,科学界定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
对资源开发、环境污染、公共安全事故等方面的民事纠纷,以及涉及人数较多、影响较大、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第1页共17页的纠纷,要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