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监〔2018〕25号关于开展2018年度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督导检查的方案各股(室)、队、所、有关学校: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宣贯《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7〕29号)的重要一年。为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进一步加强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按照《山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办法》要求,决定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落实责任,形成监管合力一是宣传教育到位。各队、所要严格落实学校“四查”制度,强化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要求各学校要加强食2堂内部管理,明确责任人员,认真落实管理措施,做好月度自查工作。二是协调配合到位。联合教育部门,把季度检查落实到位,不走过场;各队、所要会同教育部门及时排查各学校食堂的风险隐患,并形成书面材料,留存给各学校,以备下次检查落实隐患整改情况。三是自我管理到位。各学校要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加强内部培训;要严格落实月度自查制度,明确具体管理人员,加强管理,排除隐患,确保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四是餐饮服务股负责协调、督导工作。二、突出重点,全面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一是强化流程管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校食堂规范化建设,督促学校食堂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学校食堂设施齐全、布局合理、流程科学、制度完善、管理到位;督促各学校推动大宗原材料统一集中采购、加工制作、食品安全管理和环境卫生等监督检查,完善餐具消毒、食品冷藏、食品留样、三防设施等。二是加强监测。对辖区内安装在线检测平台的学校食堂,要督促其按要求做好日常检测工作,及时上传各项数据;并在学校食堂显著位置,定期公示检测结果。三是加强对校外供餐单位管理。各队、所要认真摸查学校周边小饭桌开办情况,积极推进社会共管共治小饭桌建设,督促完善食品安全基础设施,并在开学前于学校醒目位置公告周围小饭桌名单及监督电话。三、集中力量,落实学校食堂各项检查制度一是抓制度落实。各队、所要严格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季3度检查,学校要落实月度自查。二是抓检查结果公示。县局将对学校食堂检查情况予以公示。三是抓案件查处。对辖区内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全面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对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严惩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四、检查时间2018年3月12日-3月16日五、上报信息及时根据省、市局要求,各股(室)、队、所监管部门要认真对学校(托幼)食堂进行全面梳理汇总,按照先城区后乡镇的顺序登记、汇总,学校食堂汇总表(见附件1),不遗漏,不瞒报。于3月16日前报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股,将辖区内小饭桌基本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于3月16日前报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股,并及时公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股联系电话:邮箱:附件:1.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统计表2.小饭桌基本情况统计表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育局2018年3月9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18年3月9日印发5附件1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统计表县(区):填表日期:年月日负责人:学校名称食堂名称地址学校负责人联系电话量化分级等级监管责任人填报人:备注:大中专院校包括技校、职业中专、大专、本科院校。一个学校,多个食堂也要上报清楚。6附件2小饭桌基本情况统计表队(所):填表日期:年月日序号小饭桌名称地址负责人(业主)联系电话就餐人数是否挂牌“社会共管共治小饭桌”填表人:分管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