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cc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4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建议书第一章项目概况一、项目背景(一)项目名称:安徽中强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40万m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二)承办单位:安徽中强混凝土有限公司(筹建中)(三)建设性质:新建(四)项目负责人:XXX(五)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4、国家建设部《关于“七五”城市发展商品混凝土的几点意见》;5、国家发改委、建设部《散装水泥发展“十二五”规划》;6、商务部、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限期禁止在城市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通知》(商改发[2003]341号);7、《关于发展预拌混凝土的若干意见》(全国建筑工业会议1995年);8、《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1安徽cc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4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建议书(2005年);9、国家商务部、财政部、建设部、环保总局等7部局《散装水泥管理办法》(2004第5号);10、《舒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11、当地水文、地质、气候等相关资料。(六)项目提出的理由近年来,预拌混凝土作为一种新型绿色建筑材料,由于其具有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实现资源再利用等方面的优良性能,已逐步被人们所认知和重视。它的发展不仅充分体现了国家实现节能减排的战略方针,也是促进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措施之一。我国预拌混凝土技术研究始于20世纪70年代,直到70年代末期,才开始出现具有一定规模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80年代至90年代,我国预拌混凝土行业逐步从市场导入期向快速成长期过渡。随着国家相关政策的推动,国外先进理念和先进技术的引进,以及各级政府、生产企业、用户的积极努力,我国预拌混凝土行业稳步发展。预拌混凝土科研开发、装备制造、原料供应、产品生产、物流及产品应用的完整产业链已经形成。2003年10月,商务部、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限期禁止在城市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通知》(商改发[2003]341号),文件规定,北京等城区从2003年12月31日起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其他省(自治区)辖市从2005年12月31日起2安徽cc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4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建议书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并逐步延伸到县级,为实现全国水泥散装化的目标打下了坚实的政策基础。为鼓励预拌混凝土的发展,国务院、相关部委、行业协会先后出台了《关于“七五”城市发展商品混凝土的几点意见》(建设部1988年)、《关于发展预拌混凝土的若干意见》(全国建筑工业会议1995年)、《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2005年)、《关于“十一五”期间加快散装水泥发展的指导意见》(商务部2006年)等相关政策法规。特别是在2008年8月29日正式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明确规定了“鼓励使用散装水泥,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为预拌混凝土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和行政执法保证,对进一步提高预拌混凝土的推广力度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安徽省预拌混凝土行业起步较晚,直到1999年真正意义上的商品混凝土才开始进入建材市场,但发展较快。之前,省会合肥市及蚌埠、芜湖、安庆等城市都有了商品混凝土搅拌站,2012年预拌混凝土产品预计将达到550万m³。安徽中强混凝土有限公司通过周密的市场调研及对舒城县及周边预拌混凝土市场进行分析,认为在舒城县再建设一座适当规模的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向舒城县供应预拌混凝土并辐射到周边市、县、区是可行的,尤其是乡镇预拌混凝土市场具有较广阔的发展空间,因此,提出本项目。3安徽cc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4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建议书二、项目基本情况(一)拟建地点:舒城县xxxxxxxx(舒城——三河路9Km处)。(二)建设规模与目标建设180型预拌混凝土生产线2条,购置10辆混凝土搅拌车和2辆56m泵车及相应的辅助配套设施、装备。年生产能力:预拌混凝土40万m³。(三)主要建设条件1、土地资源及规划条件:本项目用地面积18000㎡,使用舒城县永伦涵管场的土地约7亩,另有20亩土地已付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