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20页广西大学文件西大教字〔2011〕22号广西大学创新实践学分实施办法(2011年修订)第一条为更好地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培养学生自主创新意识,增强学生实践能力,提高我校本科生的综合素质,特设立创新实践学分
第二条创新实践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参加第一课堂外的各类活动,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学校评定获得的学分,由“科研学分”、“学科竞赛学分”、“技能学分”、“社会实践学分”和“创业实践学分”构成
“科研学分”是指主持或参与科学研究项目、公开发表学术论著、研究成果获奖、获国家专利等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学科竞赛学分”是指参加学科竞赛、科技活动、文第2页共20页第1页共2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20页艺表演等,获校级及以上奖励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技能学分”是指通过培训或考试获得各类技能或资格证书而获得的相应学分
“社会实践学分”是指通过参加各类社会实践、调查、志愿者服务等活动获奖、写出较高质量的调查报告或研究论文,经审核、认定而获得的学分
“创业实践学分”是指学生注册公司、工作室、事务所等并成功经营达到一定时间,或是参加其他创业活动,经审核、认定而获得的学分
第三条学校所有创新实践类活动所产生的学分均以《创新实践》课程的形式予以记载
从2008级本科生起,学生须修满2个创新实践学分才能符合毕业学分要求
第四条学院各专业设《创新实践》任课教师一名,负责对学生创新实践学分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和录入成绩
该教师在学生毕业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前完成相关工作,按36标准学时计算工作量
第五条各学院教学秘书在学生毕业学年第一学期的专业教学计划中设置《创新实践》课程,并在计划任务安排中确定任课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