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课程安-⋯北京市实施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课程安排指导意见(试行)(摘要)课程安排(具体课时安排见文件后附表)(一)周教学时间1.每周按5天安排教学
2.原则上每周按35学时安排教学
(二)课时1.原则上每学时45分钟
2.有条件的学校应积极开展选修模块长短学时相结合的实验
(三)模块教学时间1.语文、外语、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等科目的1个模块教学时间通常为36学时,数学科目一个专题的教学时间通常为18学时,一般每周安排4学时或2学时
2.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科目的1个模块教学时间通常为18学时,一般每周安排2学时或1学时
(四)研究性学习活动时间三年共计270学时
可集中使用也可分散使用,由学校根据各学段学时总数合理安排
建议每个学生在三年内至少完成3个研究性学习课题(或项目)
(五)社区服务时间三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建议学校在高一年级和高二年级各集中安排1周
鼓励学生利用节假日走进社区,融入社会,参与社区服务
(六)社会实践时间社会实践(包括军训、参观、考察、生产劳动等)不少于3周
建议学校在高一年级、高二年级和高三年级各安排1周,学生必须参加
(七)课程安排建议1.合理而有序地安排课程,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各区县和学校应依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各学科课程标准,运用多种模式安排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为利于教学管理和稳步推进考试评价改革,拟定《普通高中课程安排指导表(参考)》(附表1)、《普通高中一年级课程安排指导表(参考)》(附表2)和《普通高中二——三年级课程安排指导表(参考)》(附表3)供各区县和学校参考
高三年级下学期除了安排各学科课程标准所设置的选修模块和学校自主开设选修模块外,也可以安排总复习,但必须安排体育与健康课程和体育、艺术等活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