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8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82页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修订本)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施行日期:1995年11月1日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局部修订公告第4号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由公安部消防局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了局部修订,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局部修订的条文,自1995年11月1日起施行,该规范中相应条文的规定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5年8月21日关于发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计标[1987]1447号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的通知,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TJ16—74,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修订后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为国家标准,自1988年5月1日起施行,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TJ16—74同时废止
本规范只规定了建筑设计的通用性防火要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施行中,必要时可根据本规范规定的原则,结合本部门、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制订补充规定,并报国家计委和公安部备案
本规范由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贯彻实施
公安机关负责检查督促
对没有专门防火规定的,或按本规范设计确有困难时,应在地方基建综合主管部门主持下,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和当地公安机关协商解决
本规范由公安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公安部七局负责
出版发行由我委基本建设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1987年8月26日第2页共82页第1页共8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82页修订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的通知,由我部消防局会同机械工业部设计研究总院、纺织工业部纺织设计院等10个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