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信息技术学科教学指导意见(试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的精神,加强和改进高中信息技术学科教育教学工作,推进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的改革,并引导广大高中信息技术教师更好地理解课程目标、课程结构、课程内容,结合我省实际创造性地实施新课程,特制定《江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信息技术学科教学指导意见》
一、领会课程理念和课程目标1
课程理念(1)提升信息素养,培养信息时代的合格公民信息素养是信息时代公民必备的素养
高中信息技术课程以义务教育阶段课程为基础,以进一步提高学生的信息素养为宗旨,强调通过合作解决实际问题,让学生在信息的获取、加工、管理、表达与交流的过程中,掌握信息技术,感受信息文化,增强信息意识,内化信息伦理,使高中学生发展为适应信息时代要求的具有良好信息素养的公民
(2)营造良好的信息环境,打造终生学习的平台以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的开设为契机,充分调动家庭、学校、社区等各方力量,整合教育资源,为高中学生提供必备的软硬件条件和积极健康的信息内容,营造良好的信息氛围;既关注当前的学习,更重视可持续发展,为学生打造终身学习的平台
(3)关照全体学生,建设有特色的信息技术课程充分考虑高中学生的智力发展水平和个性差异,强调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自主选择和自我设计;提倡通过课程内容的合理延伸或拓展,充分挖掘学生的潜力,实现学生个性化发展;关注不同地区发展的不均衡性,在达到“课程标准”的前提下,鼓励因地制宜、特色发展
同时关注全体学生,建设有特色的信息技术课程
(4)强调问题解决,倡导运用信息技术进行创新实践高中信息技术课程强调结合高中学生的生活和学习实际设计问题,让学生在活动过程中掌握应用信息技术解决问题的思想和方法;鼓励学生将所学的信息技术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