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41页担保物权制度的新发展王利明主讲人:王利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主持人:高圣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嘉宾:石佳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01徐建国际报告厅时间:2006年5月26日18:30—21:30主持人:同学们,大家晚上好
今天我们“民商法前沿”论坛荣幸地邀请到了我院王利明老师,他将就我国目前物权立法过程中结合担保物权新的发展趋势给我们做一场演讲
我们都知道,一个国家的担保制度是和它的资本市场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担保制度可以说是一个国家的资本市场或者金融市场的晴雨表,也是我们世行集团和亚行集团在评价一个国家的法制,特别是市场经济法制是否完善的一个最根本的标志
在第2页共41页第1页共4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41页我们物权立法的过程中,怎样来引鉴资本市场比较发达国家的担保法,建立与完善我国的担保物权制度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
下面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王老师就此问题进行精彩的演讲
(掌声)王利明:老师们、同学们大家晚上好
今天我想向大家报告的题目是担保物权的发展问题
所谓担保物权,是指由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特定的物或者权利以担保债权的实现,在这个基础上设定的物权就称为担保物权
担保物权比较典型的形式有抵押、质押和留置等
担保物权的功能,首要的主要就是担保债权的实现,有了担保,债权的实现就有了保障
有学者提出,一个理想的社会是不需要担保的,因为那将是一个社会信用度非常高的社会
如果人人都能够严格地信守诺言,当然不需要担保
但是,在市场经济社会,即使是在法制非常完备、社会信用度很高的情况下,也必须借助于担保制度来保障债权、建立正常的交易秩序和金融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