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4页执行依据中有具体的利息计算方法时如何确定迟延履行债务利息杨敬栓周忠华[内容摘要]迟延履行金具有法定性、强制性、惩罚性和补偿性
执行依据有具体的利息计算方法时,法院仍应按照法定标准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情]在一个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某销售公司与被告李某、被告某工贸公司在法庭的主持下达成如下协议:一、两被告于2007年4月12日前向原告付清借款本息2984500元,并按照每天626
75元向原告支付从调解之日起到付清借款之日的利息
二、案件受理费17454元、诉讼保全费16020元、实支费6981元,由两被告共同负担
2007年3月12日,法院为双方当事人出具了民事调解书
履行期限届满之后,被告李某、某工贸公司并未向原告某销售公司付清款项
原告某销售公司即于2007年6月18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李某、某工贸公司按照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李某、某工贸公司则认为,在民事调解书中已经确定每天按照626
75元向原告某销售公司支付从调解之日起到付清借款之日的利息,不同意按照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执行]执行法院审查认为,按照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被执行人李某、某工贸公司应当在1个月内(从2007年3月12日到4月12日)付清款项
75元是从调解之日到2007年4月12日前付清借款本息之日的利息标准,并不是4月12日履行期限届满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计算标准
同时,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因此,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具有法定性和强制性,排除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据此,执行法院按照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