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6页2012年“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申报指南解读2012年“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已经以财办建[2011]133号文件印发,现将今年指南的相关内容解读如下:一、今年指南调整之处今年指南变化的地方主要有12个方面:一是申报主体明确为2010年8月31日前成立的四大网络经营企业和总社主管行业协会
二是申报主体为企业的,要求供销合作社(含全资和绝对控股企业)对项目申报单位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34%,且为该单位第一大股东
三是调整专项资金中财政贴息扶持期间,2012年度“新网工程”专项资金财政贴息项目的扶持期间调整为2010年6月21日至2011年6月20日,其中2011年度已获得贷款贴息资金扶持、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继续申报,继续申报的项目,中央财政贴息时间为2010年9月21日至2011年6月20日
四是原则上符合标准的、近五年投资建设的“新网工程”项目(含在建和建成项目)可申报,申报以奖代补和财政补助的项目中以前年度获得专项资金扶持的网点不予重复支持;财政贴息项目可连续扶持三年
计算项目投资发生额的时间截点为2011年6月30日
五是调整以奖代补项目实际投资(支出)额要求,申报“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的单位,项目累计发生实际投资(支出)额必须满足:县级单位在300万元(含)以上、地市级单位在500万元(含)以上、省级单位和计划单列市单位在800万元(含)以上、总社主管行业协会200万元(含)以上
六是明确申报财政补助的项目投资概算不得低于500万元
七是取消2011年度申报指南中《“新网工程”以奖代补项目奖励条件》(附件1),对申报项目的注册资本、销售额、网点数量等不再具体要求,相关数据在《“新网工程”项目网点建设信息表》(附件6)中反映,作为项目评审时的参考内容
八是取消2011年度申报指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