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物理系、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2010年1月14日起开始执行)一、培养目标和要求核能与核技术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和国家重点工程的需要,注重为该领域的工矿企业和工程设计与建设部门,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具有较高素质和较强工程能力的从事科研、设计、生产等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核能与核技术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严谨的科学作风和求实的科学态度,积极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应系统掌握本领域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学生在攻读工程硕士期间,需获得学位要求学分不少于30学分,并独立完成具有工程硕士学位学术水平的论文
二、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培养方式可以脱产和非脱产两种方式;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五年
三、适用领域核能与核技术工程领域(包括核能工程与核安全、核技术工程、辐射防护与环境保护、同位素分离、可靠性工程、核化学工程、分离工程、核材料工程、新能源工程、管理工程等)四、学分要求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需获得学位要求学分不少于30学分,其中考试学分不少于22学分
具体如下:1.必修课程学分不少于23学分;2.选修课程学分不少于6学分;3.必修环节1学分
五、课程设置(一)必修课程(不少于23学分,其中考试学分不少于20学分)1.自然辩证法(60610012)2学分(考试)2.外国语(60648003)3学分(考试)(专业外语不再单列,将融入基础外语中的科技外语阅读部分)3.文献检索与论文写作(82558001)1学分(考查)4.学科前沿讲座(69998012)2学分(考查)核能科学与工程学科前沿讲座(80328212)2学分(考查)辐射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