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8页中国政府风险投资的功能定位和运作思路一、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现状和特点(一)我国创业投资发展的历史回顾风险投资在我国的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期
在这一时期,风险投资在我国尚处于萌芽状态,风险投资的概念也是随着对高新技术发展产业发展的研究而引进的
1984年,国家科委(即科技部前身)针对我国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在“新技术革命与我国的对策”报告中首次提出了“建立创业投资机制、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建议
1985年,专家们的研究成果被吸纳到当年3月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中,该文件指出“对于变化迅速、风险较大的高技术开发工作,可以设立创业投资给以支持”
这是我国政府文件中首次提出创业投资的概念
第二阶段为90年代初到90年代末
这一时期内,我国创业投资机构的主体为具有政府背景的科技投资公司
地方政府(大部分是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先后成立了20多家科技投资公司,资金来源主要是地方的科技经费,投资对象主要为高新技术企业,投资方式主要包括担保、债权(贷款)、股权等,相应的回报方式也包括了手续费、利息、分红、股权转让或回购等
这些科技投资公司的设立不仅改变了政府科技经费使用的单一模式,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探索和推动了我国整个创业投资事业的发展
1996年,人大常委会通过并批准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在其第三章第二十四条中明确规定:“国家鼓励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或者风险基金,其资金来源由国家、地方、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提供,用于支持高投入、高风险、高产出的科技成果的转化,加速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
”这是我国首次将创业投资这一概念纳入法律条款
第三阶段始于90年代末
1998年3月,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