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8页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福建省农村林权流转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将乐县调研报告摘要:新林改是完善农村土地制度特别是山区土地制度的重要措施,是继耕地家庭联产承包制以来的又一次伟大实践
笔者以此次新林改后的林权流转现象为研究对象,描述林权流转主要形式及现状,分析林权流转中存在的问题,最终提出政策建议
关键词:新林改林权流转规范化引言林权是指林地的经营使用权
2003年,作为国家林业局确定的试点省份之一,福建省开始率先实施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下简称新林改)
由于这次改革直接涉及到农村千家万户,被认为是继解放初的土地改革、20世纪80年代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的“第三次土改”(樊喜斌,2006)
我国共有林业用地42
42亿亩,其中集体所有的林业用地25
48亿亩,占全国的60
同时我国山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69%,拥有全国90%左右的林地资源
全国2000多个行政县(市)有70%是山区县,山区人口占全国人口的56%
山区又是贫困人11聚集的林区,全国592个国家级贫困县,有496个分布在山区(贾治邦,2007)
200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对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提出了总体要求,福建、江西、辽宁等省率先开展了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200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的政策文件,由此标志着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开始全面推广实施
新林改的主要内容是明晰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即在保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林地经营权承包给农民,确立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
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促进集体林业发展,对于推进新农村建设,解决“三农”难题,实现经济、社会、生态全面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不仅如此,由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