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29页附件:药品注册特殊审批程序实施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不断提高公众用药的质量和水平,并鼓励药物创新研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创制的新药、治疗疑难危重疾病的新药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优先审评、审批,并在药品开发和注册过程中加强与药品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的沟通与交流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负责组织本办法的实施
第四条申请人按照本办法提出药品注册特殊审批程序(以下简称特殊程序)的申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部门依据本办法受理特殊程序的申请,对符合条件的,依据注册办法和本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批
第二章申请与审查第2页共29页第1页共2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29页第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下列注册申请可以实行特殊审批:(一)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成份及其制剂,新发现的药材及其制剂;(二)未在国内外获准上市的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生物制品;(三)治疗艾滋病、恶性肿瘤、罕见病等疾病且具有明显临床治疗优势的新药;(四)治疗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的疾病的新药
符合(一)、(二)款规定的药物,申请人在其注册过程中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要求提出特殊审批的申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药品审评中心)对其提交的申请资料予以确认
符合(三)、(四)款规定的药物,申请人在申请新药生产时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要求提出特殊审批的申请,药品审评中心组织专家会议讨论确定是否实行特殊审批
第六条申请人提出进入特殊程序的申请,应当填写《药品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