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体局职工调配指导意见一、调配办法1
教职工调配工作的调配原则、调配对象和方式、调配条件和办法,按市人事局、市教体局《关于2007年教育系统学校教职工调配工作的意见》规定执行
因城市规划区人口机械增长速度加快,XX县区义务教育学校就学人数不断增加,城市规划区内学校需求教师,原则上从城市规划区内学校调剂解决,对个别学科无法调剂解决的从城市规划区外镇(区)义务教育学校两地分居的教师中公开考选予以补充(具体考选办法另发)
为照顾教职工的实际生活,夫妇双方均为在编教职工的,若双方在不同镇(区)工作且一方符合调配原则、方式和条件的,可由符合的一方提出调入另一方所在镇(区)的申请,经调出方学校和镇(区)同意后,直接报市教体局研究确定;若夫妇双方分别在城市规划区学校和农村学校工作,在城市规划区学校工作的一方申请到农村学校工作满6年后,夫妇双方可同时调入城市规划区学校工作
根据学科结构和课程设置情况,调配普通高中富余教学人员到结构性缺编的初中学校或职业学校任教
驻镇高中学校缺额学科的教师原则上从高中学校调剂解决,对个别学科无法调剂解决的从镇(区)初中学校近三年分配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中选调
为进一步发挥名师的带动作用,促进城市规划区义务教育学校更高水平均衡发展,今年继续从四中、实验小学选调优秀骨干教师到城市规划区其他同学段义务教育学校任教
根据学校师资情况,从城市规划区外义务教育学校选调教师到学校任教,任教时间满3年且学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的,可直接安排到城市规划区内学校任教
二、调配程序符合条件申请调动的教职工需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调动申请表,经单位签章同意后,由单位汇总上报市教体局,其中:镇(处、区)学校之间调动的,须经调出、调入单位政府第1页共2页同意,再由镇(处、区)教育办汇总后统一报市教体局研究确定,同时提供相关材料
材料上报时间为8月10日前
三、有关要求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