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机关廉政管理总体方案为了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及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省市区文件要求,探索在新时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新途径,实现廉政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以现代化手段推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推进教育局机关及基层学校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在我局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七大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按照中纪委全会提出的“改革创新、惩治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本着整体规划、突出重点、试点先行、统筹推进、齐抓共管原则,结合新形势下教育系统行政、教育管理职能特点,把反腐倡廉与履行工作职能结合起来,对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实行静态和动态相结合,对具有队伍管理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行政收费权、物品采购权的重点岗位的责任人员实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积极构建预防腐败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深化全局反腐倡廉工作和认真专业务实作风效能建设的开展,为实现“做学生喜欢的老师、办人民满意的学校、创教育的品牌”的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二、目标任务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目标任务是
根据教育局工作实际,紧紧围绕人事管理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财务管理权等重点岗位和环节,通过认真查找风险点、健全完善防范监控措施、强化监督考核和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少不廉洁行为与监管责任事故的发生,努力在增强干部队伍拒腐防变和尽职尽贵的意识和能力、健全源头防治腐败工作的制度和机制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
廉政风险防范涉及的主要风险是因教育、制度、监督不到第1页共7页位和党员干部不能廉洁自律而产生的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