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7页构建律师助理制度促进律师事务所管理规范化如何有效管理所内法律服务人员是一家律师事务所实行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解决当前执业律师联合体型事务所“散、乱、差”的关键
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服务人员由律师和律师助理组成,律师事务所对执业律师的管理相当重视,而对律师助理的管理有所忽视,本文拟从律师助理管理角度出发,探讨律师助理制度对组建公司型律师事务所、改革和完善我国律师事务所组织结构和组织形式的积极意义
一、律师助理概念律师助理顾名思义,就是律师的助手,是为律师开展律师业务活动提供辅助服务的人,其作用就是使律师能从业务活动中的琐事里解脱出来,专心致志地、优质高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其工作职责主要包括:1,在律师业务活动过程处理一般事务性、联系性的工作;2,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即为律师的开庭审理案件做好准备工作,使诉讼代理能顺利、高效地完成;3,在律师的指导下拟写法律文书;4,主持调解或处理撤诉问题;5,进行或辅助进行调查取证工作,6,进行或辅助进行案源开拓工作
二、律师助理制度的运行模式分析律师助理制度的运行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模式,从主要内容来讲,包括:(一)律师助理职业权利义务定位问题
律师助理职业权利义务定位关乎律师助理作为一种社会职业的存在必要,是首先必须厘清的问题
律师助理职业权利与律师的职业权利既有联系又不相同
在诉讼业务中,律师助理的权利应当侧重于程序上面,比如接收,送达各种文书、信息传递等,至于实体上的权利,应当由律师来行使
对于非诉讼业务,律师助理首先应当有权利去办理,其次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比如对上市公司提供的法律意见书,就必须由律师去办理
至于律师助理是否有能力办理的问题,则应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来甄别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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