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住房保障体系一、中国房地产市场现状1990~1994年住房体制改革初期四年,全国住宅竣工面积约7亿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13.17㎡。1995~1999年全国住宅竣工面积约22亿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22.36㎡(赶上福利分房末班车因素)1990~2010年,住房体制改革20年间,我国城镇住宅总竣工面积为87.78亿平方米。1998~2010年13年间由开发商提供的商品住宅为49.56亿平方米。平均年商品房竣工面积4.956亿平方米。见下表商品房的销售对象主要是富人。目前富人拥有的空置房已高达2320万套,主要用于投资性的二套房,如每套按120平方米计算,空置面积27.84亿平方米,占商品房开发面积的56%。自住的住宅只有21.72亿平方米,商品房市场已经饱和。富人的人均居住面积按60平方米计算,13年解决了3000万富人的住房,富人购房人数只占城镇居民购房人数的15%。从1998年福利分房终止后,85%工薪阶层居民依靠工资收入的都买不起商品房。没有被拆迁的城市居民住房面积仍然停留在人均居住面积22.36㎡左右。当前的高房价与依靠工薪收入的家庭支付1能力不相匹配,通过限购、抑制房价,通过压低房价的商品房供给模式不可能解决工薪收入人群的住房难问题,“购房难”已成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解决的问题,解决不当必然会引起社会不稳定因素,解决大多数人民群众住有所居已成为本届政府的重要责任,中央已把住房问题上升到政治问题来解决。中国城市化,需要建设多少住房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根据十七大三中全会报告,实现中国现代化必须农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必须农村多余劳动力转向城镇,意味着到2020年要实现3亿农民进城,人均按30平方米计算,需要新增城市住房90亿平方米。全国85%城市居民人数约5.6573亿人都需要改善居住条件,从人均22.36㎡提高到30㎡需新增住房43.22亿㎡,市场刚性需求高达133亿平方米,“买得起房的都有房,没有房的买不起房”当前高价商品房已形成了房地产的泡沫现象。二、提高认识,明确指导思想当前已进入到房地产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期,2006年国务院颁布国六条制定了90/70政策:“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经适房和廉租住房”国六条规定70%土地用于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建设,建设90平方米以下住房占住房建设的70%,中国房地产市场应开始转向解决85%工薪阶层住房消费上来。根据市场化运营法则当前取得城市土地成本已远远超过大多数居民家庭的购房支付能力,实践证明依然采用粗放型投入政策,用金融调控、行政干预等方式来仰制房价;缩小建筑面积来降低售价,不可能把房价调整到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支付能力相匹配价位,政府应认识到,通过减免税收、各种行政费用、地价补贴等优惠政策无法实现大多数人民群众住有所居宏伟目标。中国改革开放30年,在城市化进程中已消耗了1亿亩耕地,我国土地城市化明显快于人口城市化,城市人口密度在大幅度下降,中国要实现工业现代化,必须使70%农民转变成居民,才能实现农业现代化。农民进城的核心问题是解决城市住房问题,城市化率应包括1.45亿农民工并未融入城市的人口,继续贯彻执行现有政策,必定造成土地城市化与人口城市化比例更加失调。“十二五”期间中国必须保证粮食生产安全,确保18.18亿亩耕地,显然住宅建设供地严重不足,已形成了发展与生存矛盾。破解13亿人口“住有所居”这一世界性难题,“十二五”规划纲要已明确“逐步形成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房价与消费能力基本适应的住房供需格局,实现广大群众住有所居”的要求。十七大会议指出:依照节约用地、保障农民权益的要求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国土空间高效利用、合理确定城市开2发边界,提高建成区人口密度,防止特大城市面积过度扩张。逐步实现不同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要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必须确保18.18亿亩耕地,未来城市不可能向新区发展,我们再也不能以消耗耕地为代价换取眼前的城市发展。中央宏观目标:充分利用城市低效率存量土地,提出国土空间高效利用、提高建筑物容积率、增加城市人口密度、重新调整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