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船安全检查指导方案一、总体要求通过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继续推进“打非治违保安全”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渔船非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着力整改和消除影响渔业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保证全市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遏制渔船安全生产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我市伏季休渔开捕后的渔船生产安全
二、检查范围全市所有登记在册的渔业船舶,从事渔业管理活动的基层管理组织
三、检查内容(一)“三无”船舶、证件不齐渔船、“套牌”渔船出海从事渔业生产的;(二)擅自改变作业类型从事非法帆涨网作业的;(三)未按要求配备职务船员和四小证及未按规定办理渔船进出港签证的;(四)渔业船舶未按规定配备有效的安全、救生、消防设施的;(五)违反禁渔休渔规定从事捕捞生产;(六)未安装渔船安全信息救助系统卫星终端设备和ais防碰撞终端设备以及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行为;(七)开捕后无故未开启渔船安全信息求助系统的
四、组织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全市渔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开展“规范有序,实现既定的目标,我局成立了“市渔船安全大检查行动”领导小组
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第1页共3页五、工作步聚和工作分工第一阶段8月20日前
根据我市渔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我市开展“渔船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方案,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完善措施,同时切实利用各种手段广泛开展行动宣传和动员,部署渔船进行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活动(由渔政渔监科负责)
第二阶段8月20日至9月上旬
集中实施检查阶段
1、对乡镇、村组织的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台帐和渔船监管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到位(8月22日-31日,由渔政渔监科负责)
2、加强在修渔船的检查力度,重点对在我市三家船厂内修理的渔船进行登船检查,确保按照船检规范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