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局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实施方案各街道办事处:为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切实帮助失业人员特别是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再就业,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政策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的通知》(浙政发[20*]21号)和*市就业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金市就[20*]16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开展充分就业社区试点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创建工作目标1、创建目标根据20*年全县30%以上城市社区达到充分就业社区标准的要求,XX县区每个街道确定一个社区作为试点社区
试点社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总体就业率达到96%;登记失业人员和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基本实现就业再就业,“零就业家庭”基本消除;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
在7月20日前向*市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年底(约11月份)由县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初评,争取通过省、市组织的充分就业社区试点评估验收
2、工作重点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的重点是帮助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和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
城镇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零就业家庭”是指城镇生活较困难的居民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办理提前退休人员等除外)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家庭
二、明确工作任务1、各试点社区要建立创建组织,落实创建责任,制定工作措施,全面启动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
2、各试点社区开展城镇家庭劳动力基础状况调查,摸清本辖区劳动人口的基本情况,做到家庭情况清、健康状况清、就业状况清、失业人员培训愿望清、失业人员就业意向清
在此第1页共3页基础上将数据录入计算机,并建立基础台帐
3、全面贯彻落实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
县就业处要做好《再就业优惠证》发放工作,既要严格把关,又要方便申领,做到应发尽发;各社区积极开展就业再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