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管治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农贸市场(菜市场)的监视治理,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农贸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正当权益,根据《省商品市场交易治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治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菜市场)是指由开办者提供固定场所、举措措施,经营者进场进行集中和公然交易农副产品,向县商务局申报同意选址并经工商行政治理部分登记注册的交易市场
第三条本县辖区范围内农贸市场(菜市场)的开办、经营和监视治理合用本办法
第四条按照资源公道、利便群众的原则,组织编制和实施农贸市场(菜市场)布局规划和建设治理方案
第五条农贸市场(菜市场)应考虑公益性质,坚持政府主导、社会介入的原则,以多种形式投资新建、改建和扩建
依法开办的农贸市场(菜市场)其正当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六条县商务局负责全县农贸市场(菜市场)规划建设的组织推动、统筹协调和监视指导
双流工商局负责全县农贸市场(菜市场)交易行为的监视治理
县国土、规划、建设、公安、消防、卫生、食药监、质监、税务、物价、农发、城管等相关部分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协同做好农贸市场(菜市场)的监视治理工作
第七条除县市场治理中央直接经营治理的双流大市场、城西市场、丰乐市场、华阳综合市场、华阳新市场、籍田农贸市场6个市场以及后续由县政府出资新建的市场外,县内其余农贸市场(菜市场)实行属地治理,并遵循同一规划、规范监管的原则
县市场治理中央在县商务局的指导下负责对全县农贸市场(菜市场)建设进行组织落实和监视治理
第八条各镇(街道)要切实加强对农贸市场治理工作的组第1页共9页织领导,建立农贸市场(菜市场)长效治理协调机制,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第九条农贸市场(菜市场)经营者可依法成立或自主加入行业协会,相关行业协会应依法设立,建立健全规章轨制,民主治理、行为规范、自律发展
第二章规划编制和市场开办第十条农贸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