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惠民行动实施方案“惠民行动”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重要举措,是切实改善民生、促进民和、确保民安的需要,是建设“和谐社会”,保障社会公平,保持社会安定有序,增进社会团结和睦的需要,也是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促进XX县区教育发展,保障校园平安和谐的需要
各级各类学校、各事业单位要组织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把认识统一到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市、县党委、政府的统一要求上来,统一到教育局、教育工会所制定的实施方案部署上来,把“惠民行动”作为当前和十一五时期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并制定出相应的具体措施,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努力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根据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1月19日会议和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全县教育系统实际,现就全县20*年“惠民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惠民行动”内容和时间安排(一)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惠民行动1、时间:20*年1—2月;2、牵头部门:政工股
主办单位:县教育工会、各学校、各单位工会
3、活动内容及实施方式:(1)慰问劳模、优秀教师(4人);(2)召开离退休教职工座谈会,慰问离退休教职工(30人);(3)帮扶慰问特困教职工(130人);(4)组织师生慰问、资助农村五保老人和孤儿(30人);(5)全县学校组织慰问本校困难教职工(各校按教职工人数3%-8%组织慰问
全县180-230人)
(二)帮助解决进城农民工子女入学1、时间:20*年3月、9月;2、牵头部门:教育股、法规股
主办单位:XX县区中小第1页共5页学校;3、活动内容与实施方式(1)调查统计进城农民工子女入学情况,并制定相应的措施;(2)督促XX县区学校接受农民工子女入学
(三)对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学生实施“两免一补”1、时间:3至4月、9至10月;2、牵头部门:计财股
主办单位:经管办,各中、小学校;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