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9页村民自治章程(2008年5月26日村民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法建制、以制治村,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证村民依法建制,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为目标,调动村民建设富裕、和谐、文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促进本村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联系我村实际,由全体村民讨论,民主制定
第三条村民自治是在党的现行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由村民委员会具体组织管理本村的政治、经济及其它社会事务的一种制度
第四条本章程是全体村民的行为规范,在章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都必须严格遵守
第五条本章程由村民委员会具体安排实施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二章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第六条村民会议由户口在本村的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是全村最高权力机构
村民会议设立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及村里的各级人大代表、村民委员会成员组成
村民代表必须是:具有一定的觉悟和参政、议政能力,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爱集体,关心群众,坚持原则,主持正义,有群众威信的村民,同时能收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同村民委员会反映,协助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
村民代表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必要时也可以经村民会议罢免和补选
第七条村民会议每半年举行一次
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或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召开村民会议
召开村民会议,要有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要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村民会议也可以分